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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告

2014-04-21 10:26:38| 来源:龙江先锋网

黑龙江省2014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招录公告


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省“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建立完善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具有长远战略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等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2014年继续组织实施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组织管理能力强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努力造就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

二、选调数量和对象

1、选调数量。根据全省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2014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100名。

2、选调对象。2014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调范围内。

3、实行不同学制的研究生,于2013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可以报考,201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不能报考。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基层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报名时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5、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校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班级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荣誉(专升本毕业生担任上述所列学生干部职务或获得上述所列荣誉,须为本科阶段担任或获得)。

6、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

7、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8、应届本科生为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为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9、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选调工作程序

1、合理统筹,落实计划。原则上按照各地(含13个市地及绥芬河市、抚远县,下同)所辖乡镇数量占全省乡镇总数的比例,同时兼顾地区之间平衡,统筹分配选调生名额,各地按照接收名额在本辖区内落实行政编制和公务员工作岗位。(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4月21日8:30至4月2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参照《2014年黑龙江省选调生分配名额》(附件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志愿。根据系统提示打印《2014年黑龙江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打印的《报名申请表》内容一致,否则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省内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14年4月28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申请表》上交所在院(系)党组织,院(系)党组织推荐到高校党委组织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汇总,于5月8日前将本校《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填写完成后,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表》报送到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学校推荐不设人数限制。

省外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申请表》报所在院(系)党组织,院(系)党组织推荐到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于5月8日前将《报名申请表》报送或快件邮寄到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办公室。

省委组织部与省纪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各高校推荐上来的选调生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有效报名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审核各地报考人数,保证报考当地人数与选调名额至少达到5:1比例,否则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报考人员应在5月15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选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参与选调资格。

根据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65元(两科共1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5月16日8:30至5月19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 5月20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3、统一考试,择优遴选。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考试,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知识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定于5月25日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参加面试人员与各地选调名额3: 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100元,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等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考察体检,公示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入闱考生与各地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体检的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300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各地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组织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体检由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于7月上旬结束。省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各地拟选调人选并在“龙江先锋网”和人选所在高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办理手续,岗前培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经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待选调人员毕业后,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公务员录用和大学毕业生报到手续。各地于7月底前将选调人员安排到岗,并将情况上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被选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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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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