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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报名】2013年牡丹江东宁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及方案

2013-12-09 11:32:26| 来源: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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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及方案

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专业各1人;

2、护理岗位3人。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自发布公告之日算起),东宁籍户口,在东宁县医疗卫生单位聘用两周年以上,身体健康;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专业需具统招专科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护理专业需具有统招中专以上学历,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9至12月11日,东宁县党政办公中心303室。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档案、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聘用证明(加盖聘用单位及卫生局公章)、报名表各1份,提供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

四、考试与聘用的其它相关事宜

可登陆东宁政府网站详见《东宁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赵红舟

东宁县人事局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实施方案

为充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力量,吸纳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水平。根据《牡丹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需求计划将招聘岗位分为两类: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专业各1人;2、护理专业3人。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自发布公告之日算起),东宁籍户口,在东宁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任两周年以上,身体健康;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专业需具统招专科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护理专业需具有统招中专以上学历,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发布招考信息:2013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在东宁政府网站、东宁电视台发布信息。

2、报名方式:考生填写《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学历证书、档案、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聘用证明(加盖聘用单位及卫生局公章)、报名表各1份,提供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东宁县党政办公中心303室。联系人:赵红舟,联系电话:。

五、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12月12日,由县纪检委、人事局、卫生局负责资格审查。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将调整招聘岗位或招聘人数。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报县政府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放宽报名条件。

六、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考查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两类岗位分别按照1:3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以卫生专业实践技能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查应聘者的实践操作能力以及职业道德和操守、服务意识和理念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体检:依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和体检名单。

1、考核:主要考察德才表现情况,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性格怪异、不能很好融入社会者,将取消聘用资格,依次将下一名人选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组由纪检委、人事局、卫生局组成。

2、体检:体检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八、公示、聘用和待遇

1、公示: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与聘用单位在职职工同等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

九、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继武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于文政 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张威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

刘 娟 县卫生局书记、局长

成 员:由纪检委、人事局、卫生局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刘振晖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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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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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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