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测试面试
1.测试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通过招聘网站“站内消息”发送测试面试通知,请参加测试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聘网站“个人信息”栏中“站内消息”进行测试面试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测试面试。
2.参加测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等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招聘网站下载打印的《应聘中国石化毕业生基本信息表》。主要材料不全、主要信息不实,取消测试面试资格。
3.测试面试主要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合计100分。各招聘单位还可根据岗位需要,增加其他测试项目,其他测试项目加分分值合计不超过20分。同一招聘岗位执行同一测试面试标准。
各业务板块测试面试项目分值表
测试面试项目 |
油田企业 |
炼化企业 |
销售企业 |
设计施工单位 |
科研单位 |
其他单位 |
专业测试 |
30-50分 |
30-50分 |
30-50分 |
40-60分 |
50-70分 |
30-50分 |
综合素质面试 |
50-70分 |
50-70分 |
50-70分 |
40-60分 |
30-50分 |
50-70分 |
其他测试合计(加分项) |
0-20分 |
4.各招聘单位分招聘岗位成立评价小组, 采用笔试、答辩方式,对参加测试面试人员进行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参加测试面试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5.各招聘单位根据测试面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择优提出拟录用人选和递补人选,递补人数由各招聘单位根据需要自主确定,递补顺序按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人选公示
各招聘单位拟录用人选和递补人选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审定后,在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天。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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