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解决伊美区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6名
二、招聘岗位
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工作地点伊美区旭日街道办事处1人、伊美区美溪供热服务中心2人、伊美区第二幼儿园1人、伊美区劳动监察大队2人。
三、聘用条件
1、具有伊美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45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
2、经户籍地、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具备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招聘人员条件
1、未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2、有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和在职参加养老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曾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满三年的人员;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五、岗位待遇
(一)伊美区公益性岗位补贴:1450/月
(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聘用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含个人应缴部分)。
(三)聘用期限: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1年期聘用协议,1年后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及工作表现续聘,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最长3年,服务期满3年后解聘。
六、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被招聘人员——选取岗位——公示——与用人单位履行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伊美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
(二)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
上述伊美区四家用人单位
(四)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3、近期2寸蓝底照片4张;
4、《伊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5、《伊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承诺书》(附件2)。
(五)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证件及就业困难认定材料进行初审,拟聘用人员提报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在区人社局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本人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送区人社局存档备案。
七、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公益性岗位协议。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上岗后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3、公益性岗位工作已满3年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5、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6、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7、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8、严重违反或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信息通过伊美区人社局公众号发布。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公开招聘要求及进程。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不知晓流程等环节,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3、招聘工作对过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
九、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伊美区旭日街道办事处 杨** 13251587700
伊美区美溪供热服务中心 王** 3630528
伊美区第二幼儿园 王** 13304589260
伊美区劳动监察大队 孙** 1577609376
伊美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1日
原标题:伊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wJPzAD7wlb18T02hedd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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