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4人
(二)招聘对象:具有丰林县三镇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有责任心,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农学专业或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优先录用。
工作地点:丰林县农业农村局(红星镇)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文化素养;
3.身体和心理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有不良(违法)行为,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与其他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6、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有过非法上访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事业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二代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4)报名时填写《丰林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27日-29日
(三)考试、考核
根据报名人数,考试考核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由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体检
拟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报名等环节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丰林县人社局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本人办理聘用协议并报送丰林县人社局备案。
四、录用及待遇
(一)录取人员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后,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试用期,为期一个月,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一年聘用协议,一年后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及工作表现续聘。
(三)待遇:岗位工资标准为2360元/月,聘用后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依据或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0458-3562703
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1日
原标题:丰林县公开招聘农业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rrmBvBGgQi12nxvpLkO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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