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龙江伊春市公安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47人。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4日。更多招警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黑龙江招警考试频道。
为解决市纪委监委看护力量不足问题,缓解留置场所看护压力,经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人员147名,具体详见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十八周岁及以上(2004年2月28日之前出生)、三十三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
(五)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六)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 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确定人选-→成绩公示-→体检-→考察-→试用-→聘用-→调剂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告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3月2日。
(二)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地点:伊春市人民警察学校。
联 系 人:董春晖,电话:13704581783;
孙 禹,电话:15545080099;
甘 雨,电话:18714788866。
(五)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2年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 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4. 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 像素为100*140,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的电子版照片,需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六)资格审查:按公告规定的条件,由市公安局进行资格初审,市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由原招聘信息发布单位在同一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结束后,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如果出现末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伊春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评;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笔试写作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评。
3. 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其中一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测评内容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时间不多于13.4秒;1000米跑不多于4分35秒;纵跳摸高不低于2米65。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时间不多于14.4秒;800米跑不多于4分30秒;纵跳摸高不低于2米30。
七、确定人选
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无异议者,由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应聘者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经体能测评合格后,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2200元/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简称“五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市公安局和市纪委监委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十、调剂
第一次聘用后,如出现空余岗位,按照退役军人优先聘用的相关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由考生提出申请,从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中择优调剂(01岗中如有符合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的,可调剂02-07岗)、经体能测评合格后聘用。
(请考生密切关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如出现空余岗位,将及时发布调剂公告)
十一、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伊春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其他招聘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将另行公布。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伊春市公安局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综合考虑疫情等因素调整招聘工作安排,并在伊春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伊春市纪委监委
伊春市公安局
2022年2月22日
伊春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为做好伊春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考试组考工作,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伊美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现对此次招考工作提出如下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并持续关注“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二、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报名点、考点和参加考试时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请考生携带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集样本时间为准)具备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点防疫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是黄码、红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七、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伊美区疫情防控政策和“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伊春市纪委监委
伊春市公安局
2022年2月22日
原标题:伊春市公安局2022年 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c.gov.cn/zwxxgk/jgsz/jhzj/2022/02/157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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