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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2022-01-08 09:13:51| 来源: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

2021黑龙江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笔试公告,笔试时间:2022年1月16日(星期日)。更多招警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伊春招警考试频道。    


考试通知

根据《乌翠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进入笔试环节。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注意事项

一、参加笔试人员

已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考生(考生可登录乌翠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乌翠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文员、辅警、书记员考试考场信息明细表》查看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月16日(星期日)

9:00—11:00

(请考生于8点20分之前到达考试地点)

地点:乌翠区乌马河第一中学

三、下载考试证件

请参加笔试的考生于考试前自行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乌翠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及《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按《乌翠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文员、辅警、书记员考试考场信息明细表》发布的信息准确填写准考证及《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按要求在准考证上粘贴二寸免冠照片,准时参加笔试。准考证需完全按照表格内容进行填写,不可缺项,否则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于当日上午8点20前到达考点,进行扫码、测温等防疫工作,严禁陪考人员及车辆进入考场。

(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准考证》、《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和核酸检测报告将在考场上交。《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笔试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期间,考生须按照准考证公布的考场号、座位号对号入座,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取消考试资格。

五、防疫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或体温大于37.3℃或不能提供龙江健康码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无法按规定提供核酸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二)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请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六)为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生对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8645861953。

准考证打印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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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乌翠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AMTdFEX4SjKGTzdcPSf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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