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区街道工作繁重,人员不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及普通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岭东区户籍(2021年4月1日前迁入本地)或常住地登记失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
2、普通公益性岗位:岭东区户籍(2021年4月1日前迁入本地)或常住地登记失业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4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3、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正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3年及以上的或累计安置次数达到2次的退出人员;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精神病史人员。
四、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6人,普通公益性岗位10人。
五、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4月12日。
2. 报名地点:岭东区博爱园小区高层办公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万超
联系电话:0469-2605018
3. 报名材料:
(一)需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
报名、填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当场告知。
六、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聘用人员(除普通公益性岗位)。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二)面试。面试主要审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各项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双鸭山市岭东区微视岭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除普通公益性岗位)。
(五)岗前培训。由岭东区就业服务中心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六)组织上岗。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协议期限3年,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协议到期后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试用期考核。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1405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普通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850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
联系人:赵万超
联系电话: 0469--2605018
双鸭山市岭东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4月6日
原标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ysld.gov.cn/newsHtmlPage/20210406/20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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