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集贤县医共体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要求,集贤县医共体公开引进人才报名工作于2021年1月22日截止,对公开引进人才剩余岗位,将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行补充。根据实际需要,经集贤县医共体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对调整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共计86人)
㈠医共体总院招聘人员(共计2人)
财务岗2人。
㈡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共计59人)
1.护士岗18人;
2.药剂岗11人;
3.医学检验岗4人;
4.医生岗26人。
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共计25人)
1.临床医学专业11人;
2.精神医学专业、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专业、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皮肤与性病专业各1人;
3.预防医学专业、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各2人;
4.医学检验专业6人。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设笔试、面试。原则上笔试设置开考比例为1:3,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如出现需增补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达不到比例时,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原则,经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通过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在本次招聘总量内调整岗位计划数方式,力争本次招聘工作取得实效。按总成绩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比例进入政审、体检。如有增补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共用部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6.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各岗位条件需同时具备)
1.医共体总院招聘人员岗位条件
财务岗:①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③财务管理专业。
2.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岗位条件
⑴护士岗。①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③卫生类护理专业;④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⑵药剂岗。①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③卫生类中药或西药专业;④具有卫生类药学专业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⑶检验岗。①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③医学检验专业;④具有医学检验专业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⑷医生岗。①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③相关岗位类别医学专业;④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以上相关资质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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