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录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人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牵头组织安排,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录用考察资格。人选放弃考察资格、考察时发现人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若实际体检、考察人数已达到考录名额1︰1比例的,不再递补。
五、录用
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在人选所在设区市相关网站、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所在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因无合格人选进入录用环节导致职位空缺的,其招考名额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所在设区市内进行补录,在考试合格且未被列为拟录用人选的同类职位面试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补录拟录用人选。每个县(市、区)补录名额不超过1个。补录拟录用人选按规定进行体检和考察。
新录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在所在乡镇(街道)机关任职,不得安排在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当地公务员的有关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录用时的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年限均含试用期)。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向省、市党委组织部门电话咨询。福建省:0591-87271236;福州市:0591-86293925;厦门市:0592-2896655;漳州市:0596-2050281;泉州市:0595-28386620;莆田市:0594-2281683;三明市:0598-8223027;南平市:0599-8803085;龙岩市:0597-2313850;宁德市:0593-2870935;平潭综合实验区:0591-23165699。
(三)报考者在录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考试省委组织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报考者应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时间若有变化,以省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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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申请表
2021年度全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名额分配表
原标题:福建省2021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wy.rst.fujian.gov.cn/news/17e21a8b-f229-47ee-bb18-228b79397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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