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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

2021-01-21 16:24:42| 来源: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新时期公安工作需要,尖山公安分局拟向复原转业军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主要从事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人员为男性,就业困难、持有失业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公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身高要求:1米75以上。

3、学历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签定合同要求:合同期为3年。

5、当兵转业时间要求:2018年以来转业人员。

6、政审要求:必须政审合格,其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

7、户籍要求:双鸭山市区户籍,以尖山区户籍及居住地为尖山区人员优先。

8、特长:中共党员或有驾驶技能或学计算机专业优先。

9、有其他特殊技能、技术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考试费用。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7日,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17点。

2、报名 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公安分局六楼政治处

联系电话: 4233820

3、报名材料:到居住地社区办理失业证。本人下载附件表格填报一式两份,粘贴一寸照片,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士兵退出现役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人员需提供学信网电子信息备案表。

(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填表、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由尖山公安分局组织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最后由尖山公安分局择优录取(签定招聘合同),正式上岗。工资福利待遇参考公益性岗位人员。

(四)公示。拟聘用对象在尖山分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聘用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

2021年1月22日

附:尖山公安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原标题: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ysjs.gov.cn/html/viewnews.jsp?newsid=16178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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