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交管工作需要,经城子河区人民政府批准,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条件、统一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为城子河公安交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其中4名男性为勤务岗位,1名女性为文职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间出生,含当日),退役军人、有过公安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
4.身高:男性在1.75米以上(含1.75米)、女性在1.65米以上(含1.6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缺陷,身上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和色觉异常,形象良好,双侧矫正视力须达到4.8以上。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机动车驾驶证,并熟练掌握驾驶技能,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6.报考者限鸡西市城镇户籍。
7.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够适应八小时工作制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等公安机关的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配和指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治安、行政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军队(武装警察现役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身体有纹身等不符合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
8.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担任辅警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政审、体检、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1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城子河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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