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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吉林通化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40人公告

2020-12-29 16:45:12| 来源:通化县人民政府

五、招录办法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7日(共2天),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通化县公安局一楼枪弹管理中心

3、报名时须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原件)、复员(退伍)证、驾驶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及先进个人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银行征信证明和6个月以内本人二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每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4、资格初审和面谈考察。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按照招录要求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同时进行面谈考察。资格初审和面谈考察不合格的,当场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员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存在异议的,须由考生按要求提供送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初审员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达标者,保持电话畅通等候笔试通知,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1、体能测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必须全程佩带口罩并扫码测温)。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测试项目为:俯卧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或跳绳任选一项,需三项测试均达标。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2、笔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必须全程佩带口罩并扫码测温)。

试题范围包括国情、县情、时事政治、公安基本纪律规定及法律基本知识(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的应知应会简要知识)。题型为填空、选择、判断、简答、案例分析或公文写作。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必须全程佩带口罩并扫码测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及面试成绩高的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进行政审,县公安局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进行,政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录人选,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招录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其拟招录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录,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招录。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录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招录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招录手续。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招录。最低服务年限1年(含试用期)。

(五)管理及待遇

1、县公安局负责辅警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并对辅警队伍集中开展政治思想、保密知识、警示教育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2、县公安局与辅警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建立健全培训、考核、晋升、奖惩和退出机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服装装备、教育培训等经费由财政部门全额保障。

3、辅警每人每月(含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400元,单位予以缴纳相关保险。县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4、辅警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5、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进行,并贯穿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要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负责。

4、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警官、李警官

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通化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通化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29日

原标题:通化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onghuaxian.gov.cn/zwgk/tzgg/202012/t20201229_513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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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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