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不一致的,将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招聘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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