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解决高端人才紧缺的实际困难,为三级医院打造坚实的技术队伍,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北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北市人领发[2020]2号),北安市决定面向社会为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引进人才。为切实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发布本公告。
一、引进人才单位简介
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48年,医院历史悠久,目前是北安市属二级甲等医院,正在创建三级医院,2019年医院总收入2.6亿元,拥有国内先进的磁共振和128层CT设备,IGS——530血管造影系统、德国蔡司神经外科专用手术显微镜等多台大型设备,2018年市一院院长赵鹏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9年在国家卫健委向国务院推荐300家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标医院名单中,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是黑龙江省唯一一家达标医院,2020年“省百大项目之一”市一院综合楼正在建设,建成后医院总建筑面积达到65000平方米以上,医院综合实力达到了黑龙江北部区域卫生中心医院标准。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三年时间(2020、2021、2022)引进高层次医疗人才24名,此次预计引进7名。
三、引进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要求硕士学位或具备高级职称,对于硕士学位要求年满25周岁,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7日至1995年12月7日间出生),高级职称人员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对于业务能力强、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工作过具备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6、具备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执业资格证;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材料骗取考试资格,面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引进不设开考比例。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