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工作需要,经鸡东县人民政府批准,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条件、统一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一线执勤类辅警30名(限男性),其中交通巡逻骑警岗位25名,特种警用车辆驾驶岗位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3.应聘交通巡逻骑警岗位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5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间出生,含当日),应聘特种警用车辆驾驶岗位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80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间出生,含当日),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5.具有鸡东县行政区域内的户籍。
6.应聘交通巡逻骑警岗位人员须具有丰富的摩托车驾驶经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D证、E证者优先聘用;应聘特种警用车辆驾驶岗位人员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B2证以上。
7.应聘交通巡逻骑警岗位人员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75公分,体型匀称、身体灵活性强。
8.应聘人员应无明显口吃,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有较强的临场应变能力,能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适应八小时工作制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服从统一调配和指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治安、行政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军队(武装警察现役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身体有纹身等不符合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
8.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担任辅警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8日-12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鸡东县公安局一楼116室(鸡东县鸡东镇公安路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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