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哈尔滨10家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详见《哈尔滨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29日间出生);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七)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关职位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提前登录“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网址:)”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5日
3.资格审核:哈尔滨法院于2020年 10月9日至 2020年10月16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不能同时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见《黑龙江省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考试同一时间进行)。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方式处理。
五、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由哈尔滨法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哈尔滨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相关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文员(含内勤)职位不进行加试,只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文员摄影摄像职位加试摄影摄像实务操作,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40%、摄影摄像实务操作占总分的20%。辅警职位加试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所报法院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资格复审。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当天进行摄影摄像职位加试,主要考察考生摄影摄像实务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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