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改善干部职工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机构编制、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40人。主要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2020年肇源县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报考护理岗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统招中专,报考其他岗位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4年9月3日以后出生);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3日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9月3日以后出生)。
(六)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临床医学岗A、中医学岗、口腔医学岗、妇产科学岗须具有医师资格证,报考护理岗须具有护士职业资格,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护理专业毕业生可“先上岗、再考证”,但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护士职业资格,试用期内未取得护士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未落实编制的医学毕业生。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考试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9月14日9:00至2020年9月16日16:00期间,登录肇源县人民政府网()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初审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此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三)网上缴费。笔试费用为45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9月14日9:00至2020年9月17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9月22日9:00至2020年9月23日16:00期间登录肇源县人民政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如受疫情影响,可能推迟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以肇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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