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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鹤岗绥滨县乡镇卫生院补充招聘医学毕业生4人公告

2020-07-30 17:33:06| 来源:黑龙江 绥滨
为进一步贯彻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的精神,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0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卫基层规发〔2020〕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招聘工作,结合我县需求,绥滨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招聘4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高中起点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2020年7月25日至8月1日到绥滨县妇幼保健院三楼现场报名,联系人:纪海娟、孔影,咨询电话:、。

(二)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正反面打印)、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2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三、聘用方式

2020年8月4日报名结束后,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县编委办组织实施聘用工作。聘用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与政审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或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由聘用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市(行署)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县(区、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9月1日。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健康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附件下载:

2020年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补充招聘计划表

原标题:2020年绥滨县乡镇卫生院补充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第二轮)

文章来源:https://www.suibin.gov.cn/bsfw/gggs/13554.htm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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