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聘用(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
2.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接收手续。
(五)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将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我院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1.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医院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公开招聘接收博士研究生按编制内接收;临床医学 “5+3” 一体化、七年制、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岗位工作人员,按固定期限签订聘用合同。在聘期间工作业绩一般,或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师资培养及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提升岗位胜任力者(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取研究生等),取消聘用。
4.拟聘人员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拟聘人员(推免生除外)在攻读研究生与来我院工作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允许来我院工作同时攻读研究生;对已考取研究生的拟聘人员,如果选择来我院工作,须由所攻读研究生院校招生部门出具取消研究生录取资格证明后,方可来院工作。
6.我校在职职工辞职,考取研究生毕业后我校不予接收(按学校职工报考研究生有关政策离职攻读研究生的情况除外)。
七、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哈医大二院人事科联系电话:
十、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医大二院纪检委联系电话:
十一、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与实施。
网报入口
附件:
附件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家推荐信
原标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rbmush.edu.cn/system/2020/07/21/0013777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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