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学校概况”。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章程》;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4.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博士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时间以2020年1月1日为界);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2020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无法按时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经所在学校开具证明,可适当延期;
7.应聘人员须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2020年8月4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学术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岗位页()进行报名,报名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岗位投递简历,请务必以本人真实姓名注册账号,准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并上传确认需要的扫描件压缩包附件,以供确认核实。
3.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1)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审核待选岗位。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20年7月25日9:00-2020年8月4日16:00可随时关注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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