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进优秀卫生人才,满足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基层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黑医改办规发〔2018〕8号)的相关规定及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人。其中县人民医院16人、县中医医院6人、疾控中心3人、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人、小佳河镇卫生院1人、西丰镇卫生院1人、西林子乡卫生院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饶河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统招全日制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年龄要求:护理专业年龄为35(含)周岁及以下(即指1984年06月01日及以后出生),医学专业及其他专业年龄为40(含)周岁及以下(即指1979年06月0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饶河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七)凡属于编制外的援鄂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同时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招聘程序
此项工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发布公告:2020年06月17日—06月25日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关注饶河微信平台、饶河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20年06月29日—07月10日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饶河县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报名材料,具体报名要求详见《饶河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网络报名须知》(附件3)。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上一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结束后,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除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基础护理知识、临床护理技术及卫生法律法规外,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和药学综合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
笔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通过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3、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面试采取医学知识答辩的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实施考核。主要考核德才表现情况,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性格怪异、不能很好融入社会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核结果上报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考核合格人员。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1、聘用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招聘人员录用后,须在使用单位服务至少满5年方可调动,服务期未满5年调动者一经查实予以解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若工作不满5年辞职,需退还参加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三年全额工资。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六、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0469—
七、其他
公告中未尽事宜和变动事项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9—
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附件2 表格下载:饶河县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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