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区卫健局会同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结合我区基层实际情况共同实施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内、外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
二、招聘计划
全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名。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招聘岗位、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详细信息,可通过建华区政府网咨询电话、发布公告、公示网站等查询。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7月15日。应聘人员需下载并填报招考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地点:建华区卜奎大街228号建华区人民政府东楼220室,报考人员自愿报名,建华区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020年7月21日-24日,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有关县(市)区的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考察
由建华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试和考察,具体情况详询招聘单位及区卫健局。
(三)组织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区卫生健康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县两级卫健部门在政府网站和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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