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健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责承担。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人才中心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鉴于我省尚未开展公共卫生、口腔、康复等专业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的公共卫生、口腔、康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在3年聘用期满,纳入编制管理时不受取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的限制。
(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受高级岗位指标限制。
四、经费保障
招聘人员所需资金,由省、县两级财政依据各地计划内实际聘用人数,按照专科学历每人每年4万,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按照4:6的比例分级负担。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宣传与动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招聘实施方案,组织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考察、体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聘用人员工资兑现、津贴补助、职称评聘、保险等政策待遇。县财政局提供必要经费支持,落实本级补助资金。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具体做好公开招聘、聘后管理和各项政策的监督落实工作。县委编办负责为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的聘用人员落实编制。公安部门负责办理聘用人员落户。
六、本实施意见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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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甘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doc
甘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4日
原标题:·甘南县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gannan.gov.cn/open/zwdetail/category_id/864/news_id/12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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