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如岗位无人报考,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参加面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嫩江市卫生健康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由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健康局组成考核组按单位岗位招聘计划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过程中复查报名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嫩江市卫生健康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自落实编制之日起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八、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九、本方案由嫩江市卫生健康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链接:
嫩江市卫生健康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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