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打字测试。采取听打方式,在电脑上通过专用测试软件进行测试,测试时长为5分钟,现场记录结果。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30%的分值。
2、公文写作。按照拟定题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写作。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70%的分值。
两项成绩合计作为考试成绩,在微信公众号“桃山公安”、“七台河市公安局戍企分局”和“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政府”上发布,各岗位按照1: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应试人员有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面试
面试人员请携带高中以上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转业志愿兵及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证。面试现场证书审验,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实施。
面试成绩和排名在微信公众号“桃山公安”、“七台河市公安局戍企分局”及“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前97名考生等额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等额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七台河市桃山区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面试后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需经过体能测试)。
(七)体检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等额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七台河市桃山区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面试后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需经过体能测试)。
(八)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从未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考察,直至额满为止。
(九)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桃山公安”、“七台河市公安局戍企分局”和“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政府”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本次招聘辅警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岗位出现空缺,综合考虑面试后的成绩、职位匹配、专业需求、年龄结构、个人意愿等因素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的辅警薪酬标准为3000元,具体包括工资、绩效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两个月、不含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根据桃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2、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本次招聘所有关键环节信息均通过微信公众号“桃山公安”、“七台河市公安局戍企分局”和“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政府” 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因没有及时关注网站而错过任何一招聘环节,由考生本人负责。
3、此次招聘由桃山区人社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政法委、桃山公安分局、戍企公安分局配合。桃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区人社局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和用工合同鉴章;区财政局负责兑现警务辅助人员的待遇保障;区人社局牵头,区政法委、公安分局人员共同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考试、面试、体能、体检、考察等环节工作。
5、本公告由七台河市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政策咨询电话:申维臻,于丽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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