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采取打字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打字合格后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与加分项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1.打字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人员需进行打字。测试内容及标准:计算机中文录入听打测试,测试时间为5分钟,按5分钟内正确录入字数多少进行排序,按招考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3.加分项。中共党员身份加3分;全日制法律相关专业毕业加3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适时在微信群内进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将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可进入政审环节,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及表现。
(六)公示。
拟聘用的7名聘用制书记员确定后,在铁锋区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铁锋区人民法院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聘用。
四、工资待遇与其他
1.聘用制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内,如因司法改革出台书记员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则以相关改革政策为准,已聘用的人员在书记员人事制度改革中,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权利。
2.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为其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并分别提供法服及法院其他聘用人员同等待遇,不安排住宿。具体待遇以聘用合同为准。
暂定薪酬为每人每月1500元(含按国家政策规定个人缴纳保险部分),按月拨付。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为三年(最低服务期限三年)。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经考核违反工作纪律或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的退回派遣公司,工作表现称职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凡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本方案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铁锋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及报名电话:。
附件:
报名表下载链接:聘任制书记员报名表
铁锋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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