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体检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市卫生健康委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并组织体检,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三)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并在东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佳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3年聘用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为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为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为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招聘人员聘用期3年,聘用期内取得合格的全科医生资格,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生资格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七、政策咨询电话
(东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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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东风区2019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doc
佳木斯市东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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