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
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录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公务员不得兼职的有关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招录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材料原件提交招录单位,否则,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辞职,擅自离岗的给予开除处理。
五、相关政策
(一)学历和专业认定
报考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必须为第一学历证书所列专业。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二)南疆工作补贴
报考南疆兵团第一、三、十四职位的报考人员上岗后享受南疆工作补贴。
六、监督
兵团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
兵团纪委派驻纪检组:
七、招录有关事项
1. 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 请各位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3.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 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 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络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7. 请各位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发布的信息,在公务员招录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录部门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8.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9. 本《公告》未经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转载。
10. 本《公告》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兵团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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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职位汇总表(详见官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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