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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019-09-05 16:57:34|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8.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范围详见《招考公告》)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0.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9月6日(含)。

11.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是否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

层工作经历时间。

12.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其他机关(单位)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其他机关(单位)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3.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岗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4. 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何界定?

招考职位明确本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本市生源或在本市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可报考。

15.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招考职位明确仅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是指2019年9月6日(含)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7年、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一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能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人员。

16. 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大专、本科、研究生都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都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都符合学位要求。招考职位学历设定为研究生(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一个学历层次的,只招录该学历(学位)层次人员。

招考职位同时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相一致(学位是依据证书上的专业授予的),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

17. 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2019年度辽宁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行为。未如实报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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