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牡丹江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人公告,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9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报名地点设在牡丹江市公安局正门接待室(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乌苏里路)。更多伊春辅警招聘信息请关注中公伊春招警招聘网。
原文标题:2019年牡丹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告
经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牡丹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大学毕业生7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30名;
(二)退役士兵(士官)50名,性别为男性。
根据上述招聘对象,如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招聘人数时,剩余招聘名额可相互调剂,额满为止。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主要从事治安巡逻防控、窗口服务、留置看护等相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官)学历放宽至高中。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三)具有牡丹江行政区域内户籍;
(四)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33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服役期间从事特战、特警、狙击手、防爆、防化等特殊专业的退役士兵(士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心理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公安院校非公安类专业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七)符合招聘条件的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免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直接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过涉毒史、纹身的;
6、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7、现为牡丹江市公安局统一招聘管理、待遇由市财政予以保障的辅警人员;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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