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国家公务员 > 招考信息 >

应届生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2019-08-21 16:52:34| 来源:

据中公教育统计,在2019国考所招录的9657个职位中,近80%的职位应届生可以报考。那么,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应届毕业生”身份如何界定呢?黑龙江中公老师为你解答如下:

一 、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二、 “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这类人按照国家政策,户口和档案是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的。

三、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有部分考生在上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也就是先上班,后上学的,这类应届毕业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要说明的,应届生专指考试当年顺利毕业的毕业生,上述第一和第二类人员虽也可报考要求为应届生的公务员职位,但并非也叫应届生,只能理解为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届生资格,可按应届生对待。而第三类人员是属于应届生身份的。

提醒:以上只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而各地方省市的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政策,目前还比较乱,各地可能会有自己不同的解释。因此,自己能否以应届生来报考地方的公务员考试,这需要考生结合当地的考情,参照当地的招考政策。

1 2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sx)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伊春中公教育

微信号:yichunoffcn

立即关注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