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项目为1000米耐力跑、10×4折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占考试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50%
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采取体能测试加试的方式确定。
(三)退役军人报名或录取没有达到规定人数可以从毕业生中进行调剂(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
(四)体检:对考试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对聘用人员进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续签合同。辅警不录警、不授衔、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领导下辅助正式公安民警从事相关的警务工作。被聘人员上岗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意外伤害保险由县公安局承担。
附表:
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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