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政审
体检结束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公安局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过后,公安机关按照岗位所需进行人员分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如不服从公安机关分配,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六)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公安局负责。经培训无法达到履行职责所需要工作能力的不予聘用,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北安市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公告来源:http://www.hljba.gov.cn/xwzx/x_tzgg/2019/08/544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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