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方式
2019年7月25日报名结束后,需要人社局和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或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由聘用单位负责招聘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复核汇总,上报到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社局备案,并在岭东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区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合同期内工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资待遇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4万元,包含各项社会保险和待遇。乡镇卫生院工资待遇为本科学历年收入4万元、专科学历年收入3万元,包含各项社会保险和待遇。
(三)3年聘用期满,经人社局和卫生健康局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
六、政策咨询电话
(双鸭山市岭东区卫生健康局)
(岭东区北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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