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公示后进入聘用阶段,进入聘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卫健部门不予受理。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六份,省、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大专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二)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行政区,由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三)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办主体实际情况,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3、对于市级医院领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的人员,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区政府负责将这部分人员落编到市级医院领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区管院用”。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让胡路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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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庆市让胡路区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019年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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