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范围
聘用范围:面向鸡西地区。
五、有关待遇
1.所录用人员为合同制聘用岗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出台法院文职人员相关政策,要求法院进行人事(书记员、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以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政策为准,已聘用人员在书记员、文职人员人事制度改革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用权利。
2.由鸡冠区法院政工部门负责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3.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不低于2000元(试用期1900元),缴纳五险。随着本地区社会最低工资提高,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相应调整,原则上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政工科统一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六、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实地报名、资格审查、微机打字、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鸡冠区法院内、外网以及法院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招聘考试公告。
(二)实地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5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8:40-11:00;下午13:40—16:00)
2.报名程序: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家公职人员担保签字证明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到鸡冠区人民法院政工科806室报名(联系电话: ; 联系人:李瑞雯 邵榆博)。报名时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
3.学历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法院政工科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四)考试形式
1.岗位基础科目
(1)书记员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测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听打字数录入准确率平均70字/分钟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平均每分钟打字高于70个字的1字计1分,最不超过30分。
(2)法警体能测评: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
2.公共考试科目
(1)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对民事诉讼法等程序性法律规定以及党建、时政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以岗位基础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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