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取与公示
按照报考岗位分数高低排序依次录取。若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法律专业、学历较高者(统招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顺序录取。考试结束后,录用名单公示3天。
九、聘用管理
拟聘用的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期限为三年,具体管理按省人社厅现行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108号)文件执行,此期间如有关政策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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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1日
原标题:关于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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