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范围
(一)面向全国招聘;
(二)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和退休的医务人员积极报考。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补充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招聘岗位、报名、考试考察和体检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齐齐哈尔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补充招聘计划表》(附件1)中龙江县和泰来县发布公告、公示网站查询。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9年4月28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自愿报名,龙江县和泰来县卫健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具体报名地点:龙江县卫健局人事宣教股;泰来县卫健局213室。
2019年4月29日,市卫健委对龙江县和泰来县的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资格复审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5号楼5403室(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报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人员的佐证材料如下:
1.《齐齐哈尔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补充招聘报名表》(附件2)1份;
2.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以相关工作经历作为报考条件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考察和体检
由龙江县和泰来县卫健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试、考察和体检,具体情况详见两县发布的补充招聘公告。如出现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报名人数过于集中的,由市卫健委根据两县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在政府网站和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履行聘用手续。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不签订聘用合同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履行相应招聘程序。
六、人员管理
(一)签订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考核管理。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特岗全科医生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医生临床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执业注册管理。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四)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聘期内户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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