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体检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视具体情况而定,需报人社部门裁定。体检环节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依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审核。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市人社局发放《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八、待遇
拟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和经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其他相关待遇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佳发〔2017〕11号)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把报名、考试、聘用三关,做到报名条件、岗位、结果三公开,增加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营私舞弊等违纪现象发生,出现问题从严查处。
(三)严密工作程序,加强保密工作。要做到程序清晰、严谨周密、环环相扣,防止作弊。加强保密工作,做到尽职尽责。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号楼609室
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电话:0454——
E—mail:
联系人:李瑞博
1、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佳木斯市中山街256号
联 系 人:孙敏、闫春喜
联系电话:
2、佳木斯市中医院:佳木斯市向阳区解放路38号
联 系 人:葛立琳
联系电话:
3、佳木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6号
联 系 人:曹艳
联系电话:
4、佳木斯市结核病防治院(佳木斯市肿瘤医院):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37号
联 系 人:陆晓欣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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