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信息:2019黑龙江伊春市上甘岭区人民陪审员选任5人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2月19日--3月20日工作时间。2019年1月黑龙江全省招警考试信息汇总请考生及时关注黑龙江中公教育,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2019黑龙江伊春市上甘岭区人民陪审员选任5人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提高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结合上甘岭区人民法院陪审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5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它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随机抽选。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从本辖区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凡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超过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