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录工作由泰州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做好宣传、报名和考试的考务组织等工作,按照公布招考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项
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向社会发布本公告。招考职位计划、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体检(体能测评)标准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专业参考目录、报考指南、网络报名办法、考务技术问答、网上银行缴费指南、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均先后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工作由泰州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录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省内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9年1月22日09:00-1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1月22日09:00-1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
2019年1月22日09:00-1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
2.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各招录部门负责,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招录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审核机关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更改)报名信息起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参考。
3.报名注意事项
(1)2019年公务员考录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录单位及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职位要求以及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笔试、面试或录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审核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4)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28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月28日16∶00至1月30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5)考生报考时,须符合职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职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按《泰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录单位提出申请,招录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录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1月27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录单位未同意或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已完成缴费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2月1日9:00-16:00。
(7)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9年3月25日—29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经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
(8)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
时间:2019年3月20日09:00-3月22日24:00。
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
(三)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
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公务员局门户网站、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查阅。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9年4月中旬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网站查询。
2.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考生的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按《江苏省公安机关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按职位招考计划数1∶5的比例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缺额不足1:3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考录职位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3)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报考人员、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有关证明。(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6)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应提供泰州市户籍或生源的证明材料。(7)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8)面试费100元。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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