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知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淮安、泰州设置知识。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9年4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同时在上述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考录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其中,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等材料。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
3.面试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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