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专接(升)本毕业生等。
4.中共正式党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至中共预备党员。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热爱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者即可录用,不占用全市招录名额。
天津原籍考生不得报考本人出生地和父母工作所在区的职位,实行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为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其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
政策待遇
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村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行政村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各区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
2.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依据工作岗位和在农村工作年限确定薪酬待遇(具体薪酬待遇附后)。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享有体检、带薪年休假、继续教育、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和集中供热采暖补贴等福利待遇。其人事档案由人事代理机构免费代理。
3.户口不在天津市的,即可获得天津市户籍。
4.鼓励和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进入村“两委”班子任职。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可根据届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5.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在村连续任职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可参加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各乡镇(街道)空缺干部时,由各区负责优先从上述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中招录。
6.半年试用期满后,表现优秀的进入村“两委”班子;担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副职5年及以上的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表现优秀的,经考核可选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正职5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的,经考核可选拔进入乡镇(街道)(处级)领导班子。
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站:。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8:00至1月16日18: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准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缴费时间:1月2日8:00至1月18日18:00。
1月23日8:00至1月25日18: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