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用人单位及名额
2018年全省法院系统计划招录工作人员827名;全省检察院系统计划招录工作人员174名。用人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5:1,需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的职位和法医、刑事科学技术、司法行政人员(档案管理)职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
艰苦边远地区(名单附后)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位,开考比例可放宽为3:1。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职位,开考比例可放宽为3:1。可放宽开考比例的职位中,需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的职位和司法行政人员(会计)、法医、刑事科学技术、藏汉翻译、彝汉翻译、司法行政人员(档案管理)职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
四、报考程序
(一)网络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27日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及有关说明,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省法院负责;报考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省检察院负责;报考市(州)、县(市、区)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州)组织部、法院、检察院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28日8:00,报考者应在此期间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应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于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有疑问的,可向用人单位咨询。
(二)网络确认缴费。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8年11月29日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对是否参加笔试进行确认并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符合上述情形3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11月28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试机构(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三)职位调整。对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确认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12月18日-21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知识参加考试。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