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名额及岗位
计划招聘8人。其中:书记员7名,不限性别;安保人员(司法警察)1名,限男性。
三、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1.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
2.聘用制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工作,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
3.聘用制书记员和安保人员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500元(含单位、个人缴存“五险一金”及派遣管理费用)。单位提供就餐、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四、报考条件
(一)书记员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
2.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全日制大学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的,放宽至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1)具有2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的(需相关法院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2)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的。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安保人员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
2.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高170cm以上。
6.男性。
7.身体健康。
8.退役军人且服役期间曾担任班长,或参加过预提指挥士官(教导队)集训,或为原所在部队军事训练骨干的优先。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
1.书记员:《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学籍证明),以及本人所填写《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中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安保人员:《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学籍证明)、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本人所填写《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中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请邮寄至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信封上注明“招聘报名”,并将上述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以收寄地邮戳为准。
六、初步筛选和考试
(一)初步筛选
1.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初步筛选主要根据报名材料所反映的学历背景、知识结构、实践经验、奖惩情况、人岗适应度等因素进行。
2.书记员岗位筛选不超过70人进入考试,安保人员筛选不超过40人进入考试。
3.通过初步筛选者,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试。
(二)专业能力测试
1.书记员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2.安保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俯卧撑、100米跑、3000米跑三个项目。
(三)面试
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差额确定面试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差额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差额考察程序。
八、录用
根据差额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33号,邮编450047。
联系电话:高老师,(传真)。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关注“第四巡回法庭”微信公众号了解。
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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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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