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1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免一科”报考条件
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全科”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9月4日9:00~9月16日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9月4日~9月17日
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9月4日9:00~9月18日17: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8年11月5日9:00~11月11日9: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 (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18年11月10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2018年11月11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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