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省普洱市公安机关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公告1320人
为切实维护边境地区持续稳定,普洱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普洱市公安机关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1320人,其中:澜沧县310人;孟连县350人;西盟县295人;江城县365人。
用工方式
待遇标准
一、边境管控专职辅警的身份
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是根据边境管控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主要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的专门人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一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该岗位全额工资80%计发,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边境管控专职辅警工资为每月人均3700元,由省财政统一保障,按月拨付,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专职辅警工资主要由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初次按不低于1500元确定,岗位工资结合专职辅警工作性质、工作时长、劳动强度和职业危险性等岗位性质,初步分两类核定岗位工资标准。
一类专职辅警:一线检查站和农村、山区边防派出所辅警,岗位工资初次按不低于900元确定;
二类专职辅警:二线检查站和城区边防派出所辅警,岗位工资初次按不低于600元确定。
招聘资格条件
边境管控专职辅警的招聘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边境管控专职辅警不得转录为人民警察。本次招聘采取异地招聘的方式进行,本县(区)户籍人员只能报考非本县(区)工作岗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普洱市内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2018年8月即可上正常班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出具有效学历证明可以报名,但在2018年年内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报名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可前往普洱市公安局政治部,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江城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一)岗位查询
招聘考试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普洱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岗位设置表》,详情请关注“普洱警方订阅号”、“普洱警方”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普洱长安网()进行查询。
(二)现场报名流程
现场报名流程为:自行下载打印《普洱市公安机关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招聘报名表》填写→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报名点报名→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需出具村民委员会的证明材料以及特殊岗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2)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型纸)各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普洱市公安局政治部和澜沧、孟连、西盟、江城县公安局政工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资格审查解释权:由普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四)岗位调剂及裁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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