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政务网:2018云南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边境专职辅警招聘130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治安管控专职辅警(以下简称边境专职辅警)1301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边境专职辅警1301人(男1201人、女100人),其中,分配到景洪市工作400人、勐海县工作330人、勐腊县工作571人。边境专职辅警主要协助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
由公安机关与报考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3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三、工资待遇
工资和“五险”的总额为每月3700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0日至2000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本地世居少数民族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从事过保安员工作人员和基层民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按规定不能聘用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时间
2018年7月5日至10日(8:00—12:00,14:30—18:00)。
(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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