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及《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内容详见齐齐哈尔医学院主页学院概览()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应聘的硕士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应聘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包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要求本科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应聘人员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六)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能够用双语进行交流。
(七)符合公开招聘计划中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6月30日9:00至7月10日16:00
应聘者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本人进行用户注册,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6月30日9:00至7月11日16:00
在此期间,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由齐齐哈尔医学院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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